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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僑生參「交通部觀光署在臺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工作訓練課程」活動

 

旨: 有關請貴校推薦僑生參「交通部觀光署在臺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工作訓練課程」活動事,敬請查照惠復。
 
明:  
  一、 響應政府對僑生「培育生源」、「擴大招生」、「在學輔導」、「就業輔導」4大面向政策中之「就業輔導」部分,為提高僑生畢業後的留臺就業比率,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及鬆綁僑外生留臺工作相關規定;透過建立多元人才培育模式、鬆綁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及就業相關規定,擴大招收及留用僑外生。
  二、 計畫與活動說明如次:
     (一)對象:
     1.在我國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院校以上,觀光相關科系以外在學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2.在我國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院校以上,觀光相關科系以外畢業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二)訓練人數:30人。(報名人數超過時擇優錄取)
     (三)地點:臺中市永豐棧酒店(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二段689號)。
     (四)課程規劃:針對旅宿業經營之組織部門與服務項目(房務、清潔、接待、訂房與外場服務等)共規畫80小時課程,其中包含24小時密集課程及56小時實務訓練課程。
     (五)時間:
     1.密集培訓課程:114年4月21至4月23日辦理。
     2.實務訓練課程:5月期間配合廠家安排。
     (六)本活動免報名費,並供學員密集集訓期間食宿。
     (七)保險:本基金會於活動期間為學員投保旅平險及公共意外險(請提供參加學員居留證影本,以辦理保險)
     (八)請貴校於本年3月31日17點前,填寫完報名表,檢附學員居留證影本、健保卡影本,寄送電子郵件至occeftw@gmail.com。肖像權同意書,每位學員親簽一份,於活動報到時繳交。
     (九)請貴校核予參加本活動之學員公假。
     (十)檢附活動說明、肖像權同意書乙份(親簽後上課時繳交)、線上報名表網址https://reurl.cc/geKqrN報名表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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