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項目 |
百分比 |
|
(1)審查資料 |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20%) |
40% |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20%) |
||
(2)面試 |
50% |
|
(3)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
10% |
(1)審查資料(占總成績 40%):
評量指標 |
審查參採資料 |
評量指標權重 (%) |
追求卓越與成就之能力 |
多元表現(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
40 |
自我學習與成果表現能力 |
修課及學習成果紀錄 多元表現(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
30 |
人際互動與領導能力 |
多元表現(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學習歷程自述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
30 |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 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 100 |
備註:
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與健康照顧相關專業或學生專長領域之學術或實務技能領域的學習成果;學生若於某一科目或領域有特殊表現亦可另行參酌。
2.以學生修課紀錄及課程學習成果、競賽表現、證照紀錄等多元表現及學習歷程自述來瞭解學生所具備與健康照顧相關之專業及實作能力、學習能力、學生個人特質、就讀動機及個人發展潛力。
學生可依學習成果和表現挑選適當資料上傳對應學習歷程相關內容,本系會依學生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據以綜合評量。
(2)面試 (占總成績 50%):自我介紹、就讀動機與未來展望。(複試說明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