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習或國外專業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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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讀!申請與執行學海系列計畫相關辦法及說明
計畫申請
計畫人請每年02月01日及09月01日前,先與招生處承辦人申請一組編號,採用線上填寫方式申請,線上計畫送出後請列印紙本並連同A+B表單簽章後送至招生及國際合作處。
*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計畫:
*學海築夢/新南向築夢計畫:
[學海系列其他參考表區]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聲明書(校方版)-招生及國際合作處使用
(請計畫主持人列印一式兩份,並請選送生及其家長簽名後,至文書組下載蓋用印信申請表,待用印完成後一份招生及國際合作處留存,另一份學生自行留存)
[結案區]
飛颺及築夢收支結算表--網頁選點年度→相關辦法及表格